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王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 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 齐全。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8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6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年产70万吨以上(或单座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炼铁工程;
(4)年产6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年产15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6)年产10万吨以上铝或5万吨以上铜、铅、锌或1万吨以上镣等有色金 属冶炼、电解工程;
(7)年产3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2 5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8)日产1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日堵量3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60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4、承包工程范围
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100万吨以下的轧钢工程;
(3)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240平方米以下烧结 工程;
(4)年产120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小时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年产35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万吨以下铝或12万吨以下铜、铅、锌或2. 2万吨以下镣等有 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6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6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4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6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 工程;
(11)日熔量550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1 5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注:
1.冶金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业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2.冶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冶金工程、金属冶炼、金属材料、焦化、耐 火材料、釆矿、选矿、机械、建筑材料、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动力、测 量等专业职称。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一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上政务大厅,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关信息。
1、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资质标准进行比对。比对通过的。系统自动受理并在网上直接公告。
2、书面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受理部门应当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要求。对于在补正期限内仍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所需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